上海科技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为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2026年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以“校园开放日”活动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招生。

一丨招生省份

学校2026年将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共18个省(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二丨招生专业

学校2026年拟按照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工业设计等10个本科专业招录学生。学校在高考录取阶段满足所有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入学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三丨报名对象

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四丨选考科目要求

上海科技大学在所有招生省份、所有招生专业均要求选考物理和化学。 

五丨“校园开放日”活动报名要求

1. 网上填报即日起至2026年5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apply.shanghaitech.edu.cn/,在线填写“校园开放日”活动申请材料。

2. 报名材料(1)自述信1封:申请者可从自身学科特长、感兴趣的专业方向、未来规划以及报考理由等方面进行阐述,独立完成自述信一封(800字以内)。(2)自我介绍视频:申请者结合自述信内容,选取实例进行自我介绍,时长3分钟以内,视频上传要求详见报名系统。(3)申请者本人高中阶段成绩(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经学校证明人签字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其他能反映申请者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申请者在学科特长、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突出表现的写实记录,获奖证书及荣誉称号,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等)。

说明:

(1)申请者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需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六丨“校园开放日”活动流程

1. 材料审核学校对所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提供查询。

2. 综合面试 “校园开放日”活动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3. 时间地点学校拟在2026年6月10日-20日,分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最终日程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告为准。

4. 综合评价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及“校园开放日”活动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校园开放日”成绩分档如下:A档:20分;B档:15分;C档:10分。

5. 结果公示学校将考生名单及其“校园开放日”成绩、录取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报送其所在省(市)招办(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丨志愿填报

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含未报名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江苏省除外)。

八丨录取规则

所有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份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以该省(市)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学校将考生“校园开放日”成绩与其高考成绩相加后,与其他报考我校但未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共同排序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其“校园开放日”成绩、高考数学科目成绩、高考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若以上三项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九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210

电话:4009209393

传真:021-20685226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学校主页:https://www.shanghaitech.edu.cn

十丨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201210

电子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十一丨附则

(一)上海科技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均以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上海科技大学从未委托任何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组织与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任何以上海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咨询辅导、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报名和活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简章由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属于用户投稿。 参考资料主要来自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考试院、全国大专院校等公开信息。供各位高考志愿规划师或是在进行高考志愿填报的学生和家长参考。 如存在错误,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我们会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尽快修复错误,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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