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航招飞的复测标准将遵循新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管理办法》和《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这些变化是2024年9月1日起生效的。
复测不再需要进行心理复测,心理测试仅进行一次。体检标准按照CCAR-67FS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并考虑招飞体检的特定要求。
复检合格后,飞行学生需向所属地区管理局申请Ⅰ级体检合格证,这与以往不同,之前复检合格并不能直接申请体检合格证。此外,复检工作将由专家委员会根据Ⅰ级体检标准和差异性要求执行,不合格结论需经过综合评估。地区管理局负责申诉处理,而不再是由民航局飞标司直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