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宣布:毕业3年,也算“应届生”

又有一省明确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作限制,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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