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综合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含语文、数学、外语)成绩、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考生需根据自身取得的试点高校入围资格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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