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高校通报:取消学位

7月22日,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关于撤销岳某学士学位决定的公示》:学校决定撤销2021级函授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岳莫的论文。 《公示》内容显示,该生论文经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定为不合格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可以撤销其学士学位资格。” 该生毕业论文来源有严重问题,对其做出撤销学士学位的处理。 

来源:太原理工大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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