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0〕12号)关于“农村考生”认定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普通高考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已完成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
2.已完成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3.未进行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考生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9/36.html)进行查询,即查询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的3位数城乡分类代码。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5日
*备注:该文章属用户投稿。参考资料主要来自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考试院、全国大专院校等公开信息。如存在错误,欢迎指正,我们会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尽快修复错误,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