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专业范围
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其他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和专科专业。
三、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
四、考试形式、试卷结构与评分标准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180 分钟,试卷总分 200分。
第一部分:文学艺术常识,共 80 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60分;填空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第二部分:故事创作,60 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第三部分:影视评论,60 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本大纲自 2020 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