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技术为教育领域带来深刻变革。而关于AI使用的争论也不曾间断,中国人民大学郭英剑教授此前发文指出,人们常聚焦学生,却忽视教师与校园管理者是校园首批AI使用者。他建议应优先推动教师合规使用AI,让其成为教学助力。
为引导教师科学、安全、合规、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近日,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正式发布《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引》),对AI的应用场景以及边界红线进行了说明.
教师不得在以下情形中使用AI
在教师使用AI的红线方面,《指引》指出,在关键育人环节,教师必须主导完成,不得交由技术替代。例如在解决学生思想困惑、情感问题或复杂伦理抉择时,教师不得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为最终答案或解决方案。在德育活动中,教师要对AI搜集整理案例、新闻等背景素材的真实性、适用性、价值导向进行审核与把关。
教师需加强内容审查把关。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能存在科学性错误、过时信息、偏见或不当信息,教师使用生成内容时须进行事实核查、价值审查、适切评估,严禁未经审查直接使用。
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作文、艺术作品、开放性作业等的自动批改结果作为学生最终评价予以直接使用。
教师需恪守学术创作伦理。在科研方面,不得直接将AI生成内容作为自己的原创观点或研究成果,不得直接使用或仅简单修改后使用AI能生成的论文、课题申报书、研究报告等作为个人成果提交或发表。
教师可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检查与修正语法错误、优化句子结构、调整措辞,但不得对他人作品洗稿或篡改内容以规避抄袭检测。
合规合法处理数据。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录制课堂音视频或采集非教学必需的个人信息。在录制课堂音视频或收集非教学必需的个人信息前,应向学生及监护人清晰说明。分析学生成绩、撰写学业报告时,须事先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如删除学生姓名和家庭信息。
《指引》的发布,弥补了此前教师生成式AI应用领域缺乏系统性、针对性规范的空白,此前,AI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已快速普及,但缺乏统一的行为规范,导致部分教师面临“不知如何用、不敢大胆用、不会规范用”的困境。这份规范的出台,正是为了让普遍存在的AI应用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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