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2020 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独立学院转设主要有4个方向: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如 2025 年 1 月 15 日教育部公示拟同意转设的部分独立学院就选择了转为民办的路径。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像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就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绍兴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例如 2021 年 2 月,教育部同意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自 2020 年起停止招生,以终止办学、逐步回归举办高校的方式实现转设。
4.合并转设:教育部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即将独立学院整合优质的高职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类型上属于职业教育,在层次上属于本科层次教育,培养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1.回归母体院校:如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回归母体院校的方式完成转设。
2.成为名校分校区:如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是以分校区的形式融入母体高校形成一体化办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