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请人递交网上申请前,必须详阅本校招生网站。
请注意:
岭南大学并没有委托任何中介人或机构进行本科课程的招生及录取工作,申请人不需要通过中介或任何第三方申请本校课程或递交相关资料。有意报读本校的同学必须直接向本校提交网上入学申请。整个申请过程必须由申请人独立完成,并且确认递交真实资料。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内地学生若已获香港自主招生高校录取并确认接纳有关学籍,将不能参加内地高招录取程序,内地统招高校亦不会再考虑予以录取。
2.
应届内地高考生请于申请系统选择“Current Mainland Gaokao Candidates”/”应届内地高考生”通道。如申请人非应届内地高考生,请循“Direct Admission (except current Mainland Gaokao candidates”/“直接入学申请”通道提交入学申请。
通过错误的通道提交之申请将不获受理,而各通道之间的资料亦不能共享及转移。
3.
除特别注明之部份外,申请人可以中文(繁体或简体均可)或英文填写网上申请表。
请注意,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必须与身份文件完全一致。填写姓名时,请注意区分“Surname”(姓)及“First Name”(名)。
4.
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6月10日或以前提供高考考生号,以便本校与有关省市之考试院提取申请人之高考成绩。
申请人务必按此查阅及仔细核对高考考生号格式,以确认所提交之考生号准确无误。
逾期提交或提交有误的高考考生号之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5.
申请人每次可同时递交三个政府资助课程及三个自资课程之申请,并须对所选的全部课程按意愿进行排序。
6.
申请人可以国际信用卡(VISA或MasterCard)或中国银联卡(贷记卡或借记卡)于网上缴付报名费,卡持有人无须为申请人本人。
7.
申请人请以同一个登入账户名称登入网上申请系统。大学只会处理首个已成功付款递交申请账户内的所有志愿申请,重复账户或申请一概不获受理,而所缴付之报名费将不予退还或转让。因此,请于提交申请前复核所有填报之资料及上载之档案准确完整。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完整、详尽及真实的申请资料。本校遵循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的原则,鼓励申请人提供任何有助于本校了解同学的学术能力、英语水平、课外活动记录及个人成就之资料。
9.
申请人如未能一次性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申请系统可将申请人资料储存。申请人必须于截止报名日期2025年6月10日或以前完成网上申请及缴付报名费,其申请才会正式受理。如申请人在截止报名日期前未能于网上完成及递交申请,申请人的网上账户将于截止报名日期后被终止,已填写而未递交的个人资料将会被删除。逾期申请,恕不受理。
10.
如申请人持有或已申请香港入境处发出之受养人签证,请于申请表格中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
11.
本校恕不接受申请人于递交申请后更改志愿及╱或其次序的要求。故申请人请于递交申请前,必须作出慎重考虑才选择志愿。如需更新个人资料,可电邮(MLadm@LN.edu.hk)或邮寄(地址:香港屯门青山公路八号香港岭南大学黄氏行政大楼)通知教务处。申请人如在递交申请及缴付费用后有其他补充文件,可于2025年6月10日或以前自行登入系统上载相关文件。
12.
网上缴费如获银行接纳,申请人会即时透过屏幕得悉网上缴费已获接纳的结果。本校教务处亦会发出一封电邮通知书到申请人所登记的电邮地址作为确认。电邮通知书载有入学申请编号(Application No.)及缴费参考编号(Payment Reference)。申请人来信或电邮请列明入学申请编号以兹识别。
13.
申请人请细阅《关于提交个人资讯予大学之申请人须知》(只限英文版)。
14.
申请人、其亲属或代理人就入学申请事宜或与本校进行任何事务往来时,不得向本校成员或职员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会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本校亦禁止成员及职员索取或接受上述利益。
15.
申请人应复核填写的资料及提交的文件,确保申请资料及文件真实无误。如大学在开学前或开学后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或不实的资料或文件以获得录取资格,有关录取资格及学籍将被取消,而一切已缴付之费用,包括留位费等所有费用,一律不于发还,敬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