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招飞限制臂展、坐高以及其他身体项目,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适应座舱空间:飞机的座舱空间有限,尤其是战斗机。如果臂展过长短或坐高过高,可能会导致飞行员在驾驶舱内活动不便,影响对各种飞行设备的操纵和控制。例如歼 20 独特的气泡型座舱盖设计,驾驶舱内空间有限,对飞行员的身高有一定要求,太高会感到不舒服从而影响操作,太矮则会让视野受到限制。
确保安全弹射:一些飞机采用了特定的弹射方式,如穿盖弹射。为了保证弹射座椅能够顺利撞破座舱盖,飞行员的坐姿和身体位置需要符合一定标准,避免妨碍弹射或在弹射过程中受到额外伤害。例如歼 20 在飞行员头顶的座舱盖上设计了爆破索,为保证爆破时的安全,飞行员的头部不能离座舱盖太近。
维持飞机重心和平衡:合理的飞行员身体参数有助于更好地控制飞机的重心和平衡,确保飞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保障操作灵活性:合适的臂展和身体尺寸可以让飞行员在操作飞行设备时更加灵活,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各种动作和反应。
不同机型的座舱设计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对飞行员的身体限制也会存在差异。这些限制是经过综合考虑和实践经验确定的,旨在选拔出最适合特定机型和飞行任务的人才,以确保飞行安全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以空军招飞为例,其对身体要求为:身高在 165-185cm 之间,录取时未满 18 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 164cm;坐高低于 100cm(青少年航空学校坐高上限 95cm);双眼裸眼视力 c 字表不低于 1.0(轰炸、运输、直升机飞行学员不低于 0.8),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