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或海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双学籍” 飞行学员不需要单独报考。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仅需填报空军或海军航空大学志愿。学校每年会从招收的高中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 “双学籍”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由航空大学组织体验飞行,综合高考文化成绩、体验飞行成绩和招飞心理选拔成绩排序录取,于 9 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双学籍” 飞行学员的录取分数线可下调一定幅度。其中海军北大、清华在考生所在省该校录取线基础上降 60 分(750 分制)录取,北航则按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以上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双学籍”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只招收理科(首选物理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