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录取程序。
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高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提交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档案,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高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被录取。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不同类型保送工作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送生资格认定办法、推荐保送生的报名信息、资格信息及保送资格名单的审核、公示,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规范信息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高考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
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考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