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批次设置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和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
有资格举办艺术类校考的院校和专业,以及院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其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