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是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41个县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
经有关院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