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1)普通文理科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①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②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③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
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综合分满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根据”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
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投档程序
(1)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的平行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按照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体育类院校批(除本科第二批C类体育类)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