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入伍时间为最后一学期的3月1日。最后的0.5年到部队实习,发放义务兵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供吃供住),半年实习结束后,还会发放优抚金,优抚金的标准根据当地的国民生产总值而定,例如大连,至少发2万的优抚金。



